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霍邱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5日
霍邱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着力发挥特色种养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霍邱县是农业大县,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紧盯全县90个贫困村1.57万户3.15万贫困人口,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当地特色农业资源,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力争通过努力,帮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实现脱贫增收;支持每个“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实现脱贫增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吸纳贫困户充分就业,实现脱贫增收。到2019年,9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掌握1-2项适用技术、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确定主导产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抓好贫困村富民产业培育,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在贫困村内集中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形成“一村一品”的专业村。
1.大力培育特色粮食生产专业村。依据贫困村自然资源禀赋,优先发展比较效益和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粮食生产。在宋店、岔路、孟集等10个乡镇贫困村发展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原料大米生产基地30万亩,在水资源充沛地区发展稻鸭共育、稻鱼(虾)共生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对粮食生产专业村优先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推动粮食绿色增产。协调乐民、龙源、荣芳等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农户开展对接,建立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开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支持粮食专业村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
2.支持发展蔬菜生产专业村。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选择品种,大力发展蔬菜、瓜果等经作种植,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重点扶持城关、宋店、临淮岗、新店、邵岗等乡镇发展设施蔬菜种植,打造无公害设施蔬菜87.96万平方米,根据贫困群众发展设施蔬菜的面积,每户建设2个以上大棚的,每个大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年补贴2元,钢架大棚每平方米年补贴5元;种植菜藕、马蹄等面积达到2亩以上的贫困户,每亩年补贴300元。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基地建设,通过鼓励大户带动、壮大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济产业。
3.支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临淮、马店、周集、城关等乡镇的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指导专业村兴办农家乐、开心农场、开心菜园、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充分吸纳当地贫困农户参与接待和服务。支持专业村休闲农业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
4.大力培育畜禽养殖专业村。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畜禽养殖,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抓好贫困村富民产业培育,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带动贫困户发展畜禽养殖产业。在养殖业基础较好的贫困村发展青贮玉米秸秆和优质饲草种植,开展生猪、家禽和兔、蜂等特色品种养殖,在草场、滩涂资源优势区域贫困村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进低碳循环养殖、农作物秸秆综合应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有意愿通过畜禽养殖脱贫的贫困户,优先提供项目、技术支持,下大力气使之尽快脱贫。发展畜禽养殖脱贫的贫困户资金补助标准是:年出栏生猪2头以上,每头补贴600元;年出栏菜牛2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年出栏山羊5只以上,每只补贴300元;年出栏鸡、鸭100只以上,每100只以上(含100只)补贴1000元;年出栏白鹅10只以上,每只补贴30元。年补助最高额度每户不超过2000元。
5.大力培育水产养殖专业村。把水产养殖项目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支持贫困村发展水产养殖业,科学确定品种结构,在财政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安排。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安排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和渔业财政项目资金,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健康养殖配套设施。鼓励支持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水产养殖合作社、水产养殖示范项目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全县规划实施水产养殖5000亩,精养鱼塘改造5000亩,对发展水产养殖的扶贫对象每户扶持资金1000-2000元。
6.大力培育林业特色专业村。支持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林苗两用林、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项目,支持发展林下种养业。引导贫困村发展葡萄、桃、冬枣等短平快经果林种植。支持贫困村发展林业货款财政贴息项目和林业产业深加工等项目。对于退耕还林户,在国家补贴125元/亩/年的基础上,县配套125元/亩/年,合计250元/亩/年;对于公益林户,给予生态补助资金(管护费):国有土地5元/亩/年,集体土地15元/亩/年;对于当年新造的油茶、经果林、苗木等,给予300元/亩/年补贴。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签订产品收购订单,开展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全程社会化服务。在贫困村大力推广“村企共建产业项目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户”、“专业大户示范带动”等产业扶贫新模式,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引导龙源、龙翔等县内11家省级龙头企业分别牵头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产业化联合体,推动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实现产业联结、要素联结、利益联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把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相关指标纳入示范联合体的评选办法中去。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向贫困户参与度高的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
2.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贫困村开展农副产品粗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落实用地、水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培育贫困村本土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外地大型龙头企业到贫困村投资项目和选址入驻。落实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评选支持政策。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38号)规定条件的龙头企业,落实贫困县区招商引资优先奖补政策。
3.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贫困村引进和培育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贫困户成为合作社社员。加大对贫困村示范合作社的评定支持力度。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的合作社,要吸纳所在地5-10个贫困户加入。
4.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指导有能力的贫困户选择合适的产业自办或联办家庭农(林)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县直涉农部门要把贫困户家庭农(林)场作为科技服务的重点,并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切实指导服务贫困户家庭农(林)场建立基础台账。示范联合体、示范合作社、规模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家庭农(林)场,并加强指导服务。
5.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鼓励贫困村内村级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提供农机服务、粮食烘干、统防统治等全程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贫困人口需求。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节本降耗和增产增收。
6.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积极争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奖补资金,支持贫困村兴办合作社、发展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质量,加强“三资”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实施村集体经济人才培育计划,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农经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各类村级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每年不少于1次。加大对外代加工生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贫困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步伐。
(三)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扶持效应。
1.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发展、水利、林业、水产、畜牧、扶贫专项等项目资金,针对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实际需要,积极争取产业发展资金和各类贴息贷款项目支持。充分运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帮助贫困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产品订单等抵押贷款,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合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用贷款。
2.加强农业技术培训。结合我县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5次技术培训,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为每个贫困村培育1-2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2个贫困户,每个贫困户有1个科技明白人,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能力。
3.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之间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贫困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联结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县政府将扶贫发展规划纳入重点工作,各乡镇要结合自身优势产业资源,因地制宜、分产业、分类型制定特色种养业扶贫规划。贫困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水产、畜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指导、督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推动具体措施落实。
(三)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将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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