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18年城乡居民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开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12月20日,预期不能补缴。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缴费还按照原缴费方式收费。
(三)缴费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
(四)新生儿
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免缴当年费用,超过三个月参保的需缴纳当年费用。
(五)流动人员参保
流动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出具未在原户口所参保证明
(六)待遇
2017年没有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未成年人,个人统筹可以划入60元,成年人划入90元。
来源:CZYB居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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